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93号)和《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拟公开考核招聘签约服务我市的 2021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签约服务我市的2021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方式
由实施范围县(区)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时间
2021年5月30日。
五、招聘地点
巴中市第三中学北楼。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1年5月30日上午8:30前,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以及学习经历、获奖情况、培养协议书、就业协议、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等证件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到招聘现场意向签约的县(区)登记处报名。县(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考核。
七、考核
在巴中市教育体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特长展示、综合素质测试等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额满为止。具体考核和选岗办法按照各县(区)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
八、协议签订
经考核达成就业签约意向后,考生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就业协议。
九、岗位聘用
此次招聘会后,与巴中市所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需保持通讯畅通,按照县(区)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持培养协议、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资料接受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按同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先后顺序自主选岗后,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上岗,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签约巴中市的2021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照此公告准时赴巴中市第三中学北楼参加招聘会,逾期不再组织。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没有落实工作岗位的,责任自负。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活动可能会调整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予以发布。
(三)参加招聘的毕业生,应于14天前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健康防疫码,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入招聘地点安检时,须出示防疫“健康码”和“场所码”绿码查验,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查验和查验结果异常经评估不宜参加招聘的毕业生,不能进入相应地点,所有责任自负。
十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巴中市教体局:0827-5813636;
南江县教科体局:0827-8100280;
通江县教科体局:0827-7677213;
平昌县教科体局:0827-6222816;
巴州区教科体局:0827-5221309;
恩阳区教科体局:0827-3365569。
(二)监督电话
巴中市人社局:0827-5269672;
巴中市教体局:0827-5260311;
巴中市委编办:0827- 5263721。
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2.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考核招聘2021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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