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乐至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将“四、考试(二)资格复审”中对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⑤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认定中的,须提供由认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修改为:“⑤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21年上半年申办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正在认定的证明,但在2021年7月31日前,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认定机构出具教师资格证编号的证明,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广大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028-23333791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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