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定于2021年1月16日举行,根据四川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现将笔试相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务必认真阅知。
一、考试日程安排
1.准考证打印:2021年1月13日至1月15日。
2.笔试日期: 2021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15天内在四川旅游学院网站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4.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16天内在四川旅游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三、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保持社交距离。
四、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五、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提前到达成都市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当天提供7日内(2021年1月9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从境外回国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2020年12月16日及以后从境外回国的考生于笔试当天提供7日内(2021年1月9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
七、考试期间,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等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它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期间,如发现身体不适,经检查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隔离考室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安排。
九、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旅游学院
2020年1月9日
-
421人浏览丨12-14
-
486人浏览丨04-13
-
611人浏览丨04-13
-
313人浏览丨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