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 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在仪陇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5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
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为管理岗位。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通过统筹选聘在仪陇县内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服务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基本条件
⒈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1986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⑻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信息填报。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3日。
4.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本次考核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仪陇县委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考生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发放《准考证》。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 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5办公室)。
3.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⑴《报名表》1份(见附件);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⑷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⒈考试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⒉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⒊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⒋面试方式
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⒍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www.yilong.gov.cn)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复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仪陇县委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基层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long.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查实后提出用人意见,再报送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且不予递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属编制内考聘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特别提示
⒈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long.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⒊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⒋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⒌共青团仪陇县委、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⒍考生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均需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码(绿码)。
⒎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具体时间以最新安排的时间为准。
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九、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本公告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7216861
共青团仪陇县委:0817-7222528
仪陇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17-7216068
附件:
仪陇县2021年面向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仪陇县委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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