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公告如下: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详见附件。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
四川省商贸学校:敖惠兰、庞德川、杨双、张俊、王越、吴亚楠、唐静、卢家禾、邓芳。
四川省贸易学校:姜睿、周婷。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四川省商贸学校体检时间为2021年7月6日,四川省贸易学校体检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体检集合地点及其他要求由四川省商贸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于体检时间前一日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地点
体检在招聘单位统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相关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参加体检前请勿进食,保证空腹。
3.考生应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商贸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6.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咨询电话
028-86756158(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教育处)
0838-2559534(四川省商贸学校人事处)
0835-3221577(四川省贸易学校人事处)
(六)监督电话
028-86783321(省纪委监委驻省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
0838-2559009(四川省商贸学校纪委)
0835-3223293(四川省贸易学校纪委)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考试总成绩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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