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下半年眉山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园区党工委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见附件)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至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大道4号;联系电话:028-38182179)。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2021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能够按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到场。
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182179。
附件:2020年下半年眉山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面试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21年5月8日
2020年下半年眉山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 | |||||||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编号 | 公共基础知识 | 排名 |
1 | 顾韬 | 20210417043 |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所属事业单位 | 职员 | 2003029 | 58.6 | 16 |
2 | 叶欣 | 20210417055 |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所属事业单位 | 职员 | 2003029 | 58.5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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