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体检入围人员进行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姓 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李环宇 | 女 | 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 | 康复技师 | 5211111121325 |
姜 红 | 女 | 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 | 药剂 | 5211111121320 |
二、体检时间:2021年 3月11日
三、集合地点: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行政办公楼2楼人事科 (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路55号)。
四、集合时间: 2021年3月11日上午 8:30。
五、体检地点:临时指定。
六、体检费用:费用由参检人员本人承担;其标准按实际抽取的体检医院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七、注意事项:
(一)参检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规定的项目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一张。
(三)参检人员在体检前一晚不吃油腻食物且在晚上9点之后不进食(水)。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喝水、不排小便、空腹接受体检。
(四)体检期间,参检人员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参检人员须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体检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指定体检区域。
(六)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系近视的,请自行带上框架式眼镜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817-2318842
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 3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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