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2020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的安排,现将内江市2020年度消防员招录现场资格复核和身体初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对象
参加2020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且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对象。
二、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时间
1.时间:2020年10月13日8:30-17:00
2.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江宁街193号(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腾飞路特勤站)
三、资格复核要求
报考对象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报考对象还需携带居住证)、准考证、居民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可从学信网下载打印)、党团关系证明、立功受奖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证明、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海外学历认证证明、申报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证件、国家和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明、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因相关身份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并及时补办;因退役证件遗失的,需携带原部队出具的有效服役证明材料、武装部出具的入伍批准书存根复印件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因毕业证书遗失的,必须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办相应的学历证书或开具有效的学历证明(落款盖学校鲜章);如为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证明材料,2018年至2020年全日制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证明材料(本科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明材料);如为国外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关学历的报考对象,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审核不予通过情形
1.通过复核的报考人员,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上拒不签字的;
2.现场复核中任何一项不合格的;
3.不符合身体初检标准的;
4.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的;
5.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8至2020年择业期内产生用工劳动关系或有缴纳社保记录的。
6.无法提供本公告第四项及其他资格复审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请报考者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报考者赴内江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地点。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按疫情防控要求,到指定的审查地点参加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结束后报考者本人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若诊断结果为一般发热、咳嗽,不影响身体初检的考生,正常参加身体初检;若诊断结果为疑似、确诊病例或需隔离观察,由此导致不能正常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为避免影响审核,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
5.请报考者注意个人防护,资格复核和身体初检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6.资格复核和身体初检期间,报考者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报考者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审核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报考者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复核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考对象提供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直接认定现场复核“不合格”。
2.报考对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审查点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对象按照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前往审核地点。到达审查点后,务必遵守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积极配合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确保高效完成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工作。
4.消防部门为准军事化管理单位,严禁拍摄营区照片、视频和资格复核、身体初检现场,务必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
5.招录工作后续各环节通知均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本人,同时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
联系人:
内江市消防员招录办卢 哲 电话:15828741058
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艾 兴 电话:15928367776
内江市消防员招录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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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补充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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