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第三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应、往届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内江市第三幼儿园招聘编外幼儿教师6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注意: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1年7月2日)。
(二)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3.普通话二级甲等。
4.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招聘的人员。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幼儿园岗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单位 | 报名地址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内江市第三幼 儿园 | 内江市第三幼儿园 (壕子口铁站街东巷28号) | 0832-6100623 | 张老师 |
(二)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报名时,由内江市第三幼儿园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需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内江市第三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2份。
报考者登录内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认真阅读《内江市第三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下载《内江市第三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填写报名信息、粘贴电子照片,最后自行打印2份。
3.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持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
5.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
五、考试
考试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内江市第三幼儿园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在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的监督下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公布成绩、体检、考察、公示
(一)公布成绩
内江市第三幼儿园将面试成绩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内江市第三幼儿园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缺额,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与备案
(一)聘用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依法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一年试用期(见习期)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续签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内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二)备案招聘的编外人员一经聘用后,由聘用单位履行备案手续。
八、待遇
编外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按与幼儿园
签订的相关《劳动合同》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法定节假日。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第三幼儿园负责解释。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32--2070296
内江市第三幼儿园
2021年6月21日
附件:内江市第三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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