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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申论贯彻执行格式技巧让做题更简单
作者:易尚教育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03-17 08:57:55 阅读:1168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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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贯彻执行的评分标准由三部分构成,最为基础的是要点分,另外有加工的逻辑分,以及格式分,其中最让同学们纠结的往往是逻辑分,纠结于格式到底怎样去书写,怎样去判断文种的具体格式。易尚教育专家为各位考生进行详细讲解:

一、认真审题,判断是否写全格式。

首先,我们要清楚贯彻执行的格式,要不要格式完整。做题时可以通过题干和要求两个方面来进行判断。第一,当题干中出现"要点、纲要、提纲"时,不用书写格式。"纲要""提纲"它本身不是文种,而是依附于文种而出现的,只需要去列出行文的脉络和要点。例如,当我们拿到一道题目要求书写"汇报材料提纲"或是"备询要点",这种题目的评分标准只由要点和逻辑分构成。即便不要求写格式,文章除了罗列要点外,也要有开头、主体、结尾的逻辑构成。第二,当要求中出现了不考虑格式等要求时,我们就可以按照要求不书写格式。如果你呈现了格式并不扣分,因为判卷采用的是按点给分的原则,但是你呈现格式之后会占据格子,直接导致要点罗列不全,因此要认真看题干和要求,避免失分。

二、格式完整,需要完整格式。

在常规的贯彻执行中,五个部分都要写全,标题,发文对象、正文,发文单位和日期。一般格式全的文种,我们在公文写作中较为常见,如:通知、倡议书、感谢信等。除此之外,当发文对象为特殊人群时,必须明确发文单位和发文对象,如:回复、感谢信、倡议书、宣传稿等。

三、特殊情况,不用书写发文单位。

第二种常见的格式是只要求写明标题,发文对象、正文,而对于落款没有明确要求,因为在此类贯彻执行题目中,发文单位或者是发言人往往在现场,或者在文章的开场白中进行了自我介绍,明确发言的主体,因此在最后不用明确发文单位,常见的文种有:发言稿, 讲话稿,讲解稿等。发言人往往在现场,无需在最后落款重申自己的身份。

四、读者为社会大众,无需书写发文对象。

第三种是只要求书写标题和正文,对于发文对象和落款不做其他要求。当读者不是特定群体,而是社会大众时,即不确定谁会读到这篇文章时,我们无需书写发文对象。在"短文"、"导言"、"短评"等中常见,例如,"导言"呈现在展览或是书籍的前端,阅读的群体为社会大众,没有限定人群,不用写发文对象。

近几年的国考贯彻执行题目渐地弱化了对于格式的要求,考察"标题+正文"的频率居多。做题时还是希望同学们能灵活应对,不要再在格式上犯难,可以留意一下做题中常用的文种格式,作为积累,写好贯彻执行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