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递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递补人员
职位编码 | 招录机关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排名 |
33011101 | 阆中市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 | 312111030219 | 邓超 | 2 |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1年3月11日8:00。
(二)报到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大门(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参见《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公告》。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参加体检)、笔试准考证、2张1寸彩色证件照(底色不限)。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2.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保持空腹(禁食、禁水)。体检费由考生与医院据实结算(考生自备现金)。
3.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清洁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2.请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体检当天主动出示健康码,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同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无异常者方可进入体检,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体检当天无法按时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4.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考生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17-2800720)。如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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