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就2020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考生人员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和违纪违规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21日-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查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正大门旁的警务室)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同时提供学位网查询结果)、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需携带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1张。
其中:
1. 报考法官助理职位须按照职位要求出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西充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员(宣传)职位须按照职位要求出具本人在主流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20篇以上原件。
2.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3.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4.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暂定于2021年1月30日至31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资格审查后相关公告。
四、疫情防控须知
1. 请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主动出示健康码,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同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无异常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2. 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资格审查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2020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下阶段的资格审查递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均公告在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
2.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 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17-2800720)。如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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