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统筹开展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直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详见《内江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市内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我市各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9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内江人事考试网njpta.org.cn。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5—21日(截止时间为21日中午12:00)。
1.选择职位。各单位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0年度内江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直接与相关遴选单位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0年内江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中午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0年9月23日中午12: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被取消遴选计划的职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遴选单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0年10月12日至16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0年11月上旬由遴选单位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njpta.org.cn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考察工作在各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由政工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各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体检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试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以依次递补。
(六)试用
由各遴选单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1至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七)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
(八)公示和转任
遴选单位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九)任职培训
各单位对新遴选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省情市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市直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市直机关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2-204241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2-2023077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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