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管理服务工作人员60名,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主要职能
成都理工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校本部)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宜宾校区)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218号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
成都理工大学创办于1956年3月15日,初名成都地质勘探学院,1958年更名为成都地质学院。成都地质学院1993年更名为成都理工学院。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合并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有色金属地质职工大学,组建成都理工大学。2010年11月3日,国土资源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协议。2017年9月,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9年12月26日,学校成为教育部与四川省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批权;有71个本科招生专业,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管、经、法、哲、农、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有2个学科(地球科学和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地质学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
具体校情请登录学校主页(http://www.cdut.edu.cn)查阅。
二、选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选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并完全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21年4月选聘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选聘的范围。
报名时成都理工大学事业编制外在聘人员,不属本次选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条件(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硕士研究生: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选聘岗位、名额与待遇
本次选聘岗位均为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选聘名额为60名,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个人档案转入学校管理,年薪不低于人民币6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一)时间安排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dut.edu.cn,下同)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1.网上报名
2021年3月29日09:00至4月9日12:00。
2.网上缴费
2021年3月29日09:00至4月9日17:00。
3.准考证打印
2021年4月14日至4月16日。
4.笔试时间
暂定2021年4月17日下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选聘中限报1个岗位。
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理工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复核和学校审定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选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注册
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者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确认缴费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
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下同)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理工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理工大学于2021年4月12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4月19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规定时间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理工大学工作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的选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博士研究生报考者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范围
笔试科目1科,为《综合能力测试》。时间9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主要考查报考者掌握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公共礼仪、office办公软件及行政管理与服务实务等内容。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暂定于2021年4月17日下午进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将会提前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原始成绩公布
笔试原始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1年4月30日18:00前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5月6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准考证号)至邮箱hr@cdut.edu.cn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1年5月7日18:00前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成都理工大学根据各具体选聘岗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及选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者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博士研究生报考者直接参加面试。
2.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理工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1年5月8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请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成都理工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5)个人详细简历1份;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1)至(5)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6)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而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成都理工大学根据报考者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错填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制发《面试通知书》。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其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者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4.面试方式和范围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现场考察和答辩。
现场考察和答辩内容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素养、职业知识技能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内容。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报考者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时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理工大学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选聘名额,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成都理工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理工大学组织,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理工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选聘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选聘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实习与复核
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有关单位(部门)实习,时间不少于两周。实习期满,由成都理工大学对报考者作出实习鉴定意见,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成都理工大学对进入实习环节报考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各类报考材料和身心健康等进行复核,主要通过调阅档案或函调等方式对报考者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实习与复核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实习与复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实习与复核合格者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定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定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成都理工大学审定后,确认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都理工大学报到,订立劳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1届毕业生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就业报到证》。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得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此次选聘工作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1.选聘过程中的一切通知事项均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实习、复核、递补、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成都理工大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选聘工作人员的辅导培训班或讲座,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
十五、有关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4078792(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28-12388(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
成都理工大学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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